

国际经济(商)法硕士专业
简介
“国际经济(商)法”硕士专业由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法律系开设,在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的教育框架下,由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支持,以俄语进行授课。
硕士项目信息
“国际经济(商)法”硕士旨在使学生掌握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知识与技能。专业课程设置包括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等通识课程,以及世界贸易组织法、欧盟法、欧亚经济联盟法、国际投资法、国际争端解决等专题课程。
该专业属于“法学”方向,为学生提供在两国学习、体验多元文化商业环境的机会。硕士专业共计120个学分(ECTS),需在两年内完成:
ü 第1、4学期:在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深圳)
ü 第2、3学期:在莫斯科国立大学(莫斯科)
课程由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律系与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的中俄顶尖专家及特聘教师共同授课。
教学语言以俄语为主,教学计划中也包含部分英语授课课程。
学生完成所有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将获得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硕士项目指导小组
1. 卡德舍娃·奥尔加·弗拉基米罗夫娜——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律系国际法教研室代理主任,法学副博士
2. 克列姆涅夫·彼得·彼得罗维奇—— 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律系国际法教研室教授,法学博士
硕士项目课程结构
基础部分 ü 外语(汉语/俄语) ü 政治与法律学说史 ü 法哲学 | 实践与科研工作 ü 法律咨询 ü 教学实践 ü 科研工作 ü 毕业前实习 |
必修学科 ü 比较法 ü 国际经济法 ü 国际法当前问题 ü 国际投资法(英授) ü 国际争端解决 ü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法律结构 ü 欧盟能源法 ü 欧盟竞争法(英授) ü 欧亚一体化的法律与制度 ü 国际投资仲裁(英授) ü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 选修学科 ü 外国投资与国际税收监管 ü 国际航空法 ü 国际海洋法 ü 国际刑法 ü 国际生态法 ü 国际组织及其在预防全球经济危机中的作用 ü 联合国系统 ü 欧盟银行法 ü 国际条约法 ü 欧亚经济法院诉讼的法律支持(实践课程) |
最终考核 ü “法学”方向国考 ü 毕业资格论文答辩 |
教学成果
本专业的讲座计划辅以实践活动,旨在培养以下技能:包括就国际法问题、国际争端解决程序提供咨询,起草诉讼文件,参与司法和仲裁程序,以及围绕相关主题开展科研、分析和规范研究工作。
毕业生将在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制领域及其他国际法领域获得基础性培养,能够胜任合同、立法、专家及科研工作,起草合同、法律结论、司法和仲裁会议材料,在法院、仲裁庭及其他机构中代表不同国际法主体及国际法律关系的利益。
就业前景
本硕士专业培养能够为经济活动提供符合国际法的法律支持的法学家,其就业方向包括商业公司和非营利组织的法律部门、司法及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国家监管机构,以及咨询公司。
本项目毕业生就职于国家权力机关,也任职于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及在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中:从事制裁相关问题,参与知名司法和仲裁程序,就国际法问题为客户提供咨询,为交易提供法律支持。部分本专业毕业生担任中俄企业(银行、航空公司、工业企业、贸易公司)法务人员。
硕士入学
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招生,依据俄罗斯法律基础的入学考试成绩录取,考试方式为俄语笔试。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法学方向学科竞赛的获胜者报考本硕士项目时,有权将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的硕士专业入学考试成绩。